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二0二四年新增)第14标段招标澄清公告
各潜在投标人:
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二0二四年新增)第14标段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,现对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二0二四年新增)第14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及修改如下:
事项一(适用第14标段):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附表3-7(2)详细评审-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-投标人信用等级“湖南省智慧住建云-公共服务平台—诚信评价(90-100分)或信用等级(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为AAA级或信用等级(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A+级(100%)湖南省智慧住建云-公共服务平台—诚信评价(80-89分)或信用等级(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为AA级或信用等级(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A级(85%)湖南省智慧住建云-公共服务平台—诚信评价(70-79分)或信用等级(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为A级或信用等级(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A-级(70%)湖南省智慧住建云-公共服务平台—诚信评价(60-69分)或信用等级(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为B级或信用等级(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B级(55%)湖南省智慧住建云-公共服务平台—诚信评价(60分以下,不包含60分)或信用等级(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为C级或信用等级(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)C级(0分)”更正为“根据******办公室《关于规范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任评价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所有投标单位的信用等级得分均计满分。”
事项二(适用第14标段):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附表3-7(2)详细评审-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-财务状况“流动比率(4~7分):流动比率2倍(含)以上,流动比率2倍以下;企业利润(2~6分):净利润>0;企业资产负债率(4~7分):资产负债率<70%,90%>资产负债率≥70%”更正为“流动比率(4~7分),流动比率2倍(含)以上计7分,流动比率2倍以下计4分;企业利润(6分),净利润>0计6分;企业资产负债率(4~7分);资产负债率<70%计7分,90%>资产负债率≥70%计4分。”
事项三(适用第14标段):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附表3-7(2)详细评审-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-年度考核“21~35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考核第一名100%;第二名95%;第三名85%;其他60%;18~30 县/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考核第一名100%;第二名95%;第三名85%;其他60%;”更正为“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考核第一名100%;第二名95%;第三名85%;其他60%;”
特此澄清说明。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,其他事项不变。
行政监督******农村局
招标人******服务中心
招标代理机******有限公司
日期:2024年5月8日